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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时间:2017-05-12 10:32:45    作者:报考114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4日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25分,汉族44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85分,汉族35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42分,汉族312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85分,汉族425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3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80分,汉族270分。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69分,汉族218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26分,汉族189分。

二、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177分。

2.理工类

本科:148分。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