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中国招生门户

四川: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10:29:19    作者:报考114

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委会议审定,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文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480分。

二、理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第一批532分;本科第二批453分。

三、关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文科190分、理科180分为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线。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专科提前批除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外的各特殊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布,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初向社会公布。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科执行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特此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