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中国招生门户

沈阳高考加分、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将于2017年4月14日结束

时间:2017-04-11 16:55:16    作者:报考114

 华商晨报讯(记者杨晓明)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2017年符合高考加分、优先录取条件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于本月14日结束,由省、市其他部门负责审核的项目,其审核登记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除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信息由市招考办从高考报名信息库提取,考生本人不用另行申报外,其他所有符合高考加分或照顾录取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此外,沈阳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将于近日开始,4月底结束。沈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严禁出现由他人替检或涂改《体检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体检结果造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区、县(市)招考办和指定的体检医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往届考生、其他社会考生须按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应届考生须按毕业学校)通知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体检结束后,若考生对体检结论存有异议,可于5月15日前向区、县(市)招考办、卫计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招考办、卫计委统一安排考生到省指定的终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终检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作为结核病终检医院)进行复检。

沈阳市卫计委和市招考办体检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市卫计委23412371、市招考办227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