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中国招生门户

江西2014年高招工作规定

时间:2014-04-29 09:51:33    作者:报考114

       28日,我省出台《江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了解到,在今年出台的《规定》中有不少新规和严规,其中我省要求全省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还获悉,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元年,今年我省针对关注度较高的高校招生领域将出重拳治理,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报考
  技术科目6月9日开考
  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
  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技术。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志愿
  自主招生志愿不得修改
  6月16~18日:取得自主招生(含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估分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有意报考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军检、面试,但不填报具体学校;有意报考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按具体学校报名体检、面试。报考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公安、司法院校的考生还须在6月28日~7月2日根据军检、面试、体能测试等情况,填报具体院校志愿。
  6月28日~7月2日: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后,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含外省院校艺术、体育类,部分本省院校艺术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贫困地区专项定向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志愿。在集中填报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所填志愿进行一次修改(自主招生志愿不得修改)。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本科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
  录取
  文理类分8个批次录取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本科、第一批本科(加设“农村专项”志愿栏)、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定向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8个批次录取。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5个批次录取。体育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录取。
  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含省属本科高校列入第一批本科招生计划数。
  录取时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农村专项”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立即投档,其征集志愿与一本院校征集志愿同时填报,在一本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后立即投档。
  计划
  使用预留计划必须集体决策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校使用预留计划,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事先向社会公布使用办法。严禁高校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严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有关高校超计划录取、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的考生进行投档。各高校要规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严禁高校驻各地招生宣传组(人员)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照顾录取、签订预录取协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公示
  考生资格公示信息要齐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2014年要重点强化对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全部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处罚
  违反招生规定将受严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高校将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高校或中学,不仅要取消其相关招生或推荐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