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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音乐类联考/统考成绩查询时间:1月25日

时间:2014-04-11 11:24:42    作者:报考114

 音乐  

1.考试科目: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  

2.理论考试: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于12月22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

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

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

③ 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

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⑤电声乐专 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

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 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4.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1月10日开始(具体时间见《音乐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  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音乐各专业:满分为100分。听写占14%,乐理、视唱各占8%,演唱(奏)占70%。 

5.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

  (一)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磁带(光盘)。电声乐、打击乐专 业的小军鼓乐曲可自带伴奏。其它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 

    (三)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