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教育部制定和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规定中指出,对专业的设置和调整实行备案或审批制度。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教育部设专门网站作为本项工作的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
高校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按高校根据《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有关程序和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经“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于当年11月30日前公布审批结果。
批准设置的新专业列为特设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