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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设置的不合规定的专业被视无效

时间:2013-01-08 07:41:39    作者:报考114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教育部制定和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中指出,高校设置的专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况,高校主管部门须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暂停招生。

  未经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对违反本规定擅自设置专业或经查实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高校,教育部或高校主管部门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所设专业视为无效;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增设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