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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13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3-02-28 09:50:15    作者:报考114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 2、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3、根据各省(区)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数据准确,各考点只接受本省籍艺术考生报考。 (四)报考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有效证件到考点指定报名处履行现场报名手续,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2、携带身份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均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考生可在2013年4月中旬通过http://zsxx.hbmy.edu.cn查询考试结果),不发放纸质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线按照招生专业计划1:4的比例划定。 八、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1、艺术类专业均为文理兼收,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合格线:组织校考的省份,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对统考专业成绩做出了明确要求的省份,考生还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统考普通本科合格线);认可省统考的省份只需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3、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之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专业成绩40%和文化60%之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专业成绩60%和文化成绩40%之和。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6、入学资格审查 学校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校 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 话:(0718)8439097 18986868255 18986868256【学校招生办公室】 (0718)8439806 【艺术学院】 (0718)8438185 【文学与传媒学院】 传 真:(0718)8439097 网 址:http://zsxx.hbmy.edu.cn 邮 箱:hbmyzsxx@163.com QQ答疑:1592916840